中国经济网消息,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显示,在2025年3月21日召开的科创板上市审核委员会第8次会议上,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88401.SH,以下简称“路维光电”)的再融资申请顺利通过审核。审核结果表明,路维光电的再融资计划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以及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在上市委会议上,审核委员会重点关注了路维光电拟收购成都路维少数股权的相关事宜。会议要求路维光电代表结合成都路维的主要产品、技术先进性及经营业绩,详细说明本次募集资金收购成都路维少数股权相关信息披露的真实性与准确性,以及收益法评估中主要参数选取的合理性与谨慎性。保荐代表人被要求对此发表明确意见。
根据路维光电于2025年2月20日发布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本次计划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15亿元(含本数),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主要用于以下三个项目:
本次可转债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为王琳、颜利燕。
本次发行的证券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并按面值发行。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如果在发行完成前遇到银行存款利率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公司现有股东实行优先配售,现有股东有权放弃优先配售权。具体的优先配售比例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现有股东享有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及现有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及/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
路维光电于2022年8月17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新股3,333.36万股,占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5.00%,发行价格为25.08元/股。
路维光电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3,600.6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6,051.05万元。实际募资净额比原计划多35,545.79万元。根据路维光电2022年8月12日披露的招股书,公司原计划募资40,505.26万元,主要用于“高精度半导体掩膜版与大尺寸平板显示掩膜版扩产项目”、“路维光电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路维光电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总额为7,549.62万元,其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获得保荐费用283.02万元、承销费用5,205.32万元,合计5488.34万元。